辦理休/退學程序說明
☆欲領取休學/修業證明書,須先完成休/退學手續,方能申請。
☆請先向該班導師及系主任聯繫辦理時間,以便屆時會辦、晤談。
☆辦理休/退學者,依「學生休、退學退費標準表」核算相關退費事宜。(該項退費標準請參閱會計室網頁)
※非在開學註冊前辦理當學期休/退學者,須先辦理註冊手續,再依前項說明核算退費。
※申請就學貸款者,辦理休/退學時,若銀行尚未通過核貸,將會撤銷貸款申請案。
學生須按前項說明,自費完成註冊,再核算相關退費。(相關訊息請詢問生活輔導組)
☆最遲於期末考試前仍可受理當學期休退學,期末考試開始就不受理當學期休退學。
辦理休退學時間點的說明如下:
依照教育部訂大專校院學生休退學退費作業要點,註冊日之前辦理休退學者,免繳費(新生除外);己收費者,全額退費。
註冊日之後,依照休退學退費標準所規定的學期相關階段辦理退費。(詳細標準請參見會計室網頁)
依據學生休復學辦法規定,凡於學期註冊開始後申請休學者,必須先行辦理註冊手續。
最遲於期末考試前仍可受理當學期休退學,期末考試開始就不受理當學期休退學。
◆一般辦理時間:
日間部學生 08:30~11:00,13:30~16:00
◆暑假期間(8月1日至8月31日)辦理時間:
星期一至星期四: 日間部學生 08:30~11:00,13:30~16:00
◆寒、暑假期間:另請注意學校調整行政上班時間。
◆辦理休/退學,請準備:
項 目 |
說 明 |
1. 印章 | |
2. 學生證 | |
3. 身分證件 | 備查用。 |
4. 家長同意書 (勒令休/退學,或碩士生、進修部及4+學程學生可免) |
可至註冊組網頁下載表單,事先填妥帶來。 由家長陪同辦理可現場填寫(家長須帶印章及身分證件)。 |
5. 當學期學雜費 | 非在開學註冊前辦理當學期休/退學者,須先辦理註冊手續,再依「學生休、退學退費標準表」核算相關退費事宜。 |
6. 當學期學雜費收據 | 合於退費期間申辦者。 |
7. 借用本校之圖書、器材 | 無借用則免。 |
8. 2吋照片一張 | 退學申請修業證明書者。 |
9. 離職證明書 | 特殊專班(產學專班等)與公司簽約的學生須有本項資料。 |
◆會辦程序:
申辦流程 |
說 明 |
1. 領取、填寫申請書 | 請備妥上述物件,至教務處註冊組領表。 |
2. 註冊組承辦人蓋章 | 由註冊組人員說明會辦事項並蓋章。 |
3. 導師晤談 | 導師記錄晤談表並簽章。 |
4. 會辦系主任 | |
5. 依序會辦其他單位 | 請先完成導師及系主任會簽後,再進行後續單位的離校會辦。 |
6. 完成會辦交至註冊組 | |
7. 是否有申請文件需求 | 在註冊組申請並完成繳費。 |
8. 領取休學/修業證明 | 須待休/退學申請書批示後,方能核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