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註冊業務
註冊業務Section of Registration

:::
2024/03/04
註冊業務

新進轉學生/重考生科目學分抵免填表說明

抵免科目學分數審查對照表-請依說明填寫


資料準備
請先向原就讀學校辦理退學,取得修業證明書及歷年成績單,以便辦理報到註冊與學分抵免。


資料下載(請自行下載表單填寫)
填表圖例及抵免單(Word/Pdf)(最近更新時間113/03/04)


填表

1.請學生清楚填寫個人資料(班級、學號、姓名、電話)等。
2.請按照科目分類,分別填寫不同表單(以利同時分送權責單位審查)
A專業科目(含數理科目)B通識類科(文史、英文)C軍訓、D體育、E勞作教育、服務學習、F操行等科目、G外系(外系抵免科目所屬各系,外系科目與本校名稱不同者,請附雙方(兩校)課程大綱),記得分類填表。
3.依據原就讀學校成績單,在「原校已修科目學分數」欄位,填寫原就讀學校已修習及格科目的開課學期別/科目名稱/學分數/分數。
4.依據課務組網頁或各系()的課程標準,在「本校應修科目學分數」欄位,填寫與原校已修及格相對應科目的開課學期別/選別/科目名稱/學分數。

5.查詢課程標準時,學生隸屬的年份可看學號數字部份的最前三碼入學年,請進入SIS「畢業審查系統」參考適用的課程標準。
6.學生將所填的所有分類抵免表、原就讀學校歷年成績單(正本)核章後,交給註冊承辦人員,抵免之課程,請自行做加退選課程。


注意

1.確認原就讀學校成績及格的科目,始可填入抵免申請表。
2.預計所有及格可提抵免的科目,無論涵蓋多少學期,請一次提出申辦。
3.「本校應修科目學分數」與「原校已修科目學分數」,特別留意學分數務必填寫正確。

4.轉學生抵免上限,請參照本校「學生科目學分抵免辦法」第三條之一作業

5.依據99614日行政會議修訂的學生科目學分抵免辦法規定,申請抵免學分以該辦法第二條規定之每一身分事由一次為限,應於該事由成立後之首次註冊選課時一併辦理。
舉例來說,轉學進來後,以剛轉學進來的身分,僅可於首次註冊選課階段,一併辦理所有可抵科目的抵免認定審核作業。提完首次抵免申請後,若沒有其他符合規定的身分事由改變,則持同樣身分要補申請抵免,不再受理。